1. 离婚彩礼官司如何判决 2. 退还彩礼的情形有哪些 夫妻两人离婚自认的债务能否认定,小编为您介绍,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一、夫妻两人离婚自认的债务能否认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4条规定,当事人举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
夫妻两人离婚自认的债务能否认定,小编为您介绍,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一、夫妻两人离婚自认的债务能否认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4条规定,当事人举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但是,根据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三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
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中的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如果结婚的男女双方已经构成事实婚姻,且双方共同生活,该方也符合结婚的实质条件,应认定为同居双方。
(三)、《婚姻法》第三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
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中的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决定彩礼是否返还,以当事人是否缔结婚姻关系为主要判断依据。
给付彩礼后未缔结婚姻关系的,原则上应返还彩礼;如果已结婚的,原则上彩礼不予返还(一些特殊情形除外);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导致婚姻关系解除的,原则上应返还彩礼;如果已结婚的,原则上彩礼不予返还(一些特殊情形除外);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导致婚姻关系终止的,原则上应返还彩礼。
按照法律规定,一方因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即使是结了婚的,法律上也是支持的。
婚前给付彩礼的现象在中国的不少见,这是因为双方当事人进行结婚登记,是导致婚姻关系破裂的最直接原因。
在我国社会主义婚姻家庭关系中,男方及其子女都是直接受益者,这种权利是平等的,任何一方无权单方提出解除婚姻关系。
因给付一方的原因导致婚约解除,返还彩礼的数额可根据其过错程度、双方的经济状况等因素,酌情减少”。
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共同生活一年以上两年以下,一方请求对方返还彩礼的,返还的数额一般不超过彩礼总额的30%;共同生活一年以内三个月以上的,返还的数额一般不超过彩礼总额的50%;共同生活不满三个月的,返还的数额一般不超过彩礼总额的70%;因给付一方的原因导致同居关系解除的以及在共同生活期间女方怀孕或者流产的,一般可在前款的基础上再减少5%至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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