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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

  • 颁布单位:银监会

    颁布日期:--

    时效性:现行有效

  • 文号:--

    执行日期:--

    效力级别:宪法

外资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

  颁布单位: 银监会

  时 效  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中国银监会就《中国银监会关于修改〈中国银监会外资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的决定

  (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扩大银行业对外开放,推进简政放权工作,持续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外资银行在华营商便利度,银监会对《中国银监会外资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进行了修订,形成了《中国银监会关于修改〈中国银监会外资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的决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反馈意见:

  一、登录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进入首页主菜单的“立法意见征集”栏目提出意见。

  二、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zhengqiuyijian@cbrc.gov.cn。

  三、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15号中国银监会法规部(邮编10014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外资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修订征求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8年1月27日。

  中国银监会

  2017年12月28日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