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颁布日期:2003-01-2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文号:新政办发[2003]8号
执行日期:2003-01-20
效力级别:宪法
关于印发自治区人民政府2003年立法工作安排的通知 颁布单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文号: 新政办发[2003]8号 颁布日期:2003-01-20 执行日期:2003-01-20 效力级别: 地方规章 自治区人民政府2003年立法工作总的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六届四次全委(扩大)会议以及自治区十届人大一次会议精神,紧紧围绕自治区改革、发展、稳定的主要任务,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全面进步和加入世贸组织的新形势,把进一步深化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促进西部大开发和经济快速协调发展、社会全面进步需要制定或修订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项目作为重点,并兼顾其他方面的立法。据此,对2003年立法工作作如下安排: 一、拟提请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和由政府发布的规章(16件) (一)拟提请审议的地方性法规草案(8件) 1.自治区实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修订)。为了有效地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针对消费领域的新情况、新问题做出规定。 2.自治区实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修订)。贯彻执行国家的侨务法律、法规和政策,保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根据修订后的《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进行相应修改。 3.自治区建设项目审计监督条例。加强建设项目审计监督管理,促进建设项目管理规范化,提高投资效益。 4.自治区实施《节约能源法》办法。推进全社会节约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经济效益,保护环境。 5.自治区实施《水法》办法(修订)。合理开发和保护水资源,充分发挥水资源的综合效益,保障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按照新修订的《水法》进行相应修改。 6.自治区奶业管理条例。加强牛奶生产经营监督,维护生产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奶业发展。 7.自治区实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修订)。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残疾人平等地参与社会生活,对残疾人事业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作出规定。 8.自治区旅游管理条例(修订)。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强化旅游行业管理,促进旅游业健康发展。 (二)拟由政府发布的规章(8件) 1.自治区楼兰故城遗址保护管理办法。正确处理经济建设、社会发展与文物保护的关系,加强楼兰故城遗址的保护和管理。 2.自治区尼雅遗址保护管理办法。加强尼雅遗址的保护和管理,促进文物保护事业的发展。 3.自治区处理土地纠纷办法(修订)。适应现实情况的变化,需要对土地纠纷的处理原则、适用范围、处理权限进行调整,以便于及时处理纠纷,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4.自治区石油建设用地管理办法(修订)。按照修订后的《土地管理法》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对石油建设用地管理、用地补偿等内容进行修订。 5.自治区预防控制艾滋病性病管理办法。根据国家有关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规范艾滋病、性病的预防工作,确定组织管理、预防与治疗、疫情监测等为主要内容的预防机制,以减缓其传播蔓延。 6.自治区查处无照经营办法(修订)。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防止国家税收的流失。 7.自治区工程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修订)。增强建设工程抗御地震灾害能力,减轻地震灾害损失,合理使用建设资金。 8.自治区实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办法。保护野生植物资源,维护生态平衡,实现野生植物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二、抓紧调研,条件成熟,适时提请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地方性法规和由政府发布的规章(31件) (一)地方性法规(19件) 1.自治区实施《招标投标法》办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完善招标投标制度,明确各部门在招标投标活动中的监督职责。 2.自治区开发区管理条例。发挥开发区技术创新和体制创新的示范作用,为自治区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服务。 3.自治区实施《会计法》办法。为了进一步完善会计监督制度,针对《会计法》在我区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做出具体规定。 4.自治区塔里木流域水资源管理条例(修订)。加强塔河流域水资源统一管理,合理利用水资源,确保流域内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5.自治区实施《动物防疫法》办法。预防、控制和扑灭动物疫病,促进自治区养殖业发展,开拓畜产品国际市场。 6.自治区实施《种子法》办法。保护和合理利用种子资源,规范种子生产经营活动,提高种子质量,促进种植业和林业的发展。 7.自治区实施《土地承包法》办法。维护农村土地承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社会稳定。 8.自治区人才流动管理条例。规范人才流动管理,保障人才、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优化自治区人才资源配置。 9.自治区法律援助条例。建立健全我区的法律援助制度,保障诉讼案件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实现司法公正。 10.自治区实施《专利法》办法,加强专利保护,维护专利权人及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鼓励发明创造,促进技术创新,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11.自治区实施《职业教育法》办法。规范各级各类职业学校教育和各种形式的职业培训,发展职业教育,提高劳动者素质,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12.自治区实施《文物保护法》办法。进一步加强我区文物保护管理工作,规范文物保护行为,促进文物事业繁荣发展。 13.自治区清真食品管理条例。加强对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的监督管理,规范市场行为,促进清真食品行业发展。 14.自治区农业机械管理条例(修订)。加强农业机械管理,维护农业机械生产者、经营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加快农业现代化,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15.自治区实施《测绘法》办法。根据新修订的《测绘法》中的有关内容,加强对基础测绘、测绘成果、测绘单位的管理。 16.自治区实施《防沙治沙法》办法。预防土地沙化,治理沙化土地,维护生态安全,促进自治区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17.自治区平原天然林保护条例。保护平原天然林,禁止毁林开垦,维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18.自治区资源开发环境保护条例。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防止在资源开发中发生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 19.自治区统计管理条例(修订)。加强统计管理与监督,保障统计资料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全面掌握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发展。 (二)政府规章(12件) 1.自治区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制度实施办法。加强环境保护,预防地质灾害,提高采矿权人的治理恢复责任,建立健全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制度。 2.自治区华侨捐赠兴办公益事业管理办法。鼓励华侨捐赠兴办公益事业,保护捐赠人的合法权益。 3.自治区酒类管理办法(修订)。规范酒类市场,加强经营管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4.自治区城镇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健全社会保障制度,建立职工生育保险社会统筹基金,解决城镇职工生育医疗保障费用。 5.自治区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保障职工工伤或患职业病后获得医疗救治、经济补偿和职业康复的权利,分散工伤风险,建立职工公共保险社会统筹制度。 6.自治区市政公用事业政府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对市政公用事业实行政府特许经营,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市政共用事业建设和经营管理,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社会资源。 7.自治区工程造价管理办法。加强政府对建筑市场的宏观调控,针对工程造价管理改革后出现的新问题进行规范。 8.自治区建筑业基本养老保险费收缴办法(修订)。解决企业之间、地区之间建筑业基本养老保险费负担不合理的问题,维护建筑业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 9.自治区商标印制管理办法。加强商标印制管理,规范商标印制行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护商标专用权。 10.自治区供用电管理办法。加强电力供应与使用的管理,保障供、用电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供、用电秩序。 11.自治区农业机械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加强农业机械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维护农业机械生产者、经营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 12.自治区实施《地图编制出版管理条例》若干规定(修订)。加强地图编制出版管理,建立健全有效的地图市场监管体制。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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