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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法院计算机工作“九五”计划纲要及2010年远景目标设想》的通知

  • 颁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颁布日期:1996-06-17

    时效性:现行有效

  • 文号:法[1996]53号

    执行日期:1996-06-17

    效力级别:宪法

《全国法院计算机工作“九五”计划纲要及2010年远景目标设想》的通知

  颁布单位: 最高人民法院

  文号: 法[1996]53号

  颁布日期:1996-06-17

  执行日期:1996-06-17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

  现将《全国法院计算机工作“九五”计划纲要及2010年远景目标设想》印发给你们,请转发所辖各级人民法院,并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有何意见和问题,请及时报告我院。

  军事法院系统的计算机工作规划问题,可根据实际情况和军队有关规定,参照此文件自行制定。

  全国法院计算机工作“九五”计划纲要及2010年远景目标设想

  从现在起到2010年的15年是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重要时期。人民法院必须以高度的历史责任感和时代紧迫感,全面加强以计算机技术为基础的现代化建设,开创科技工作新局面。制定全国法院计算机工作“九五”计划纲要和2010年远景目标十分必要。

  一、指导思想与发展目标

  全面贯彻八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精神,以充分体现邓小平同志关于“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光辉思想为指针,紧密结合人民法院的实际情况,抓住机遇,大力推广计算机技术的应用。通过广泛采用以计算机为基础的先进技术和电子信息技术设备,大力加强技术开发,经过全员培训,普遍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使人民法院的审判业务和管理工作逐步实现计算机化,全面提高办公自动化水平,开创法院现代化建设新局面,使计算机技术更好地为审判业务服务,为法院建设服务,为领导决策服务。

  为此,要求计算机工作:

  人民法院计算机应用推广的目标是:

  经过努力,到本世纪末,使人民法院应用计算机的先进性和广泛性,达到世界上发达国家法院八十年代应用水平,到2010年时,实现法院全面工作计算机化,从而使人民法院的计算机应用工作在国内居于先进水平。

  实现上述目标,应该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各级法院普遍装备计算机。到“九五”末期逐步实现每个法院均有足够数量的计算机,满足日常各项工作的需要,有条件的人民法庭拥有计算机。法院系统本世纪末计算机拥有量在“八五”末期1995年1200台基础上翻两番,达到4000台以上,平均每千人拥有计算机8台,比“八五”末期翻一番。到2010年时全国法院系统拥有计算机15000台,平均每个法院拥有计算机4台以上。

  2.大力加强计算机网络建设,实现信息交流网络化。力争在“九五”末期各高级人民法院和大中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建成计算机局域网,有条件的地区力争建成计算机广域网。到2010年全国法院系统全面实现信息交流网络化。

  3.各高级法院和有条件的中级法院逐步联通国家信息高速公路。

  4.广泛建立较完善的计算机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建成审判业务、人才信息、服务信息等数据库,实现多层次、多方位信息服务。

  为此,在现代化装备方面应增加门类,扩宽领域,提高档次。除计算机外,还包括:电子打字机、速录机、速印机、轻印刷系统、扫描仪、大屏幕投影仪、语音识别机、光盘机、电子词典、电子会议系统、多媒体系统等,尤其应以多媒体作为发展重点。

  与发展硬件装备的同时,应大力开发和应用各类办公自动化软件系统,包括:中文操作系统、数据库管理系统、公文处理、电子表格、电子日程、电子数据交换、集成办公系统、首长办公系统、财务管理系统、电子邮件、统计与分析、辅助判案专家系统、信息管理、工具软件、多媒体软件、网络软件,等等。

  5.普遍建成办公自动化系统,使办公自动化水平从事务处理级逐步向系统管理级和宏观决策级发展。

  经过15年的发展,到2010年时应使法院的办公自动化水平达到办公业务电脑化、办公环境网络化、办公服务自动化、并能实现移动办公、无纸办公,使多媒体技术在办公自动化领域起主导作用。

  为达此目的,需要冷静思考,理智决策,踏实工作,追求实效,注重基础工作,立足于国情求发展。

  各级法院在制定具体实施计划时,应根据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提出相应的发展目标和进度,力争达到或超过本规划所规定的目标。

  二、“九五”期间的主要任务与发展重点

  1.从抓建立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入手,全面规划本单位的计算机开发与应用推广工作。认真做好用户需求调研,搞好总体设计、初步设计、详细设计等阶段工作,尽量采用开发成功、经过实践考验的应用软件。注重发挥综合效益,要从单项应用向软件集成、从单机应用向网络化发展,并重视系统开发的工程化、规范化、标准化。

  2.紧跟新技术发展,注意高水平开发起点。重点抓好几大应用系统的开发和应用推广工作,包括司法文件数据库检索系统,司法统计与分析管理系统,案件审判管理系统,来信来访管理系统,诉讼档案管理系统,人事工作管理系统,首长办公系统,以及其他管理系统。具体工作应本着“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由点到面、从易到难、边开发边发挥效益“的原则,逐步推进法院工作的现代化、信息化。

  3.在技术装备、技术开发及推广应用方面、大力提倡全国法院一盘棋的全局观念,力争做到“统一机型、统一规范、统一标准、统一软件”,集中有限的人力、物力、财力、用于最急需之处,避免互不配套、重复开发、资源浪费。

  4.大力加强具有法院工作特色的应用软件开发,广泛开展信息服务。法院工作独具特色,法院应用软件的开发应用本系统技术力量为主,适当借助社会技术力量的支持,开发出符合法院工作实际的高质量、高水平的应用软件,在满足法院本身工作需要的同时,通过多种渠道和手段向社会提供信息咨询和信息服务,并通过技术工作扩大社会影响,树立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高大形象。

  5.抓好计算机应用人才队伍建设和计算机知识普及培训要理顺工作关系,明确管理部门,各级法院应设置信息技术工作机构,归口管理计算机等信息技术工作。最高法院技术局负责法院系统信息技术工作的组织、协调等项行政管理工作,同时指导人民法院信息技术服务中心(事业单位)的工作。

  要搞好应用人才队伍建设,合理安排人才层次、专业结构、人才分布、充分发挥现有人才的作用。法院系统计算机队伍中应包括适应工作需要的高级、中级、初级技术人才;要形成硬件、软件人员齐全,硬件维护、软件开发、数据通信、网络管理等专业配套的技术队伍。其人数应满足工作需要,适当考虑发展,逐步增加。

  要建立培训机构、培训体系,配合推广应用搞好培训工作。选择合适的培训内容,进行全员培训。应将培训工作纳入日常工作计划。对50岁以下的司局级领导干部在2年内应完成入门培训,50岁以下的其他人员应在“九五”期间分期分批完成普及培训。应将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作为干部考核内容之一。鼓励50岁以上的同志自愿参加入门培训。

  三、实施对策与措施建议

  1.制定实施计划,搞好计算机应用规划与本单位发展计划的协调。

  2.理顺关系,加强对计算机工作的领导。将计算机推广应用工作纳入各级领导的日常工作,建立相应领导、决策体系,统一指挥、协调技术工作。

  3.经费倾斜安排,制定合理投入比例和经费安排办法,将装备重点逐渐转向现代化设备,确保有足够数量的,档次较高的计算机投入日常工作。

  4.建立适应法院改革、适应市场经济体制需要的推广应用和管理机制。根据法院工作的特点和技术工作的实际情况,应建立行政职能管理和技术服务并存的管理体系。由行政职能部门制定远景规划和实施计划,负责宏观决策,实施保障措施。技术服务部门在职能部门的领导和指导下,在完成和保证法院工作需要的同时,为社会服务,扩大活动范围。

  5.重视技术队伍建设,形成有一定规模、专业结构齐全、层次搭配合理的技术队伍建设和推广应用人才,以能适应形势、任务的需要。实现法院现代化,人才是关键,要搞好计算机队伍建设和应用人才培养,重视人才的层次、专业结构和分布。

  6.密切注视技术新动态,及时引进最新技术。计算机技术的发展日新月异,突飞猛进,新的技术及设备层出不穷,要了解发展趋势,掌握应用新技术,及时更新技术知识和技术装备。

  四、1996年工作计划

  1.大力推广四个重要应用项目,提高计算机装备普及率

  ①司法统计与分析系统。继续推进统计工作计算机化。1995年底已有1105个法院采用计算机完成统计工作(其中,高级法院31个,中级法院292年,基层法院781个),约占法院总数的30%。1996年底力争达到1400个,约占法院总数的40%。

  ②司法文件数据库。利用计算机查询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典型案例。1995年底正式推出,1996年底力争达到200个用户。

  ③法院综合管理软件包。该软件包包括案件管理、来信管理、来访管理、文档管理,1995年底正式推出,1996年经试用后逐步推广。

  ④人事工作管理系统。实现人事管理工作计算机化。1995年底正式推出试用版,1996年经培训并在一部分法院试用后,进一步完善功能,优化程序,完成版本定型,开始推广。

  2.开发计算机通信管理软件,实现与部分高级法院的远程数据通信

  利用计算机通信技术实现最高法院与部分高级法院的信息交流,包括司法统计、各类往来文件、材料,可以大大缩短文件传送时间,减少文件印刷数量。为此,必须自行开发计算机通信管理软件,依靠本系统电话专线(或必要时租用国家分组交换网或中国计算机网),并采取硬件加密措施,确保数据安全,实现与高级法院的点到点数据通信。

  3.开发计算机网络管理软件

  在法院系统继续普及单机应用,到1996年底力争使计算机拥有量达到2000台,与此同时,引导和支持有条件的法院计算机网络组建和运行工作。为了协调法院系统的网络工作。保证数据通信的顺利进行,应由最高法院统一规划网络建设,统一通信协议,统一数据格式,统一网络结构模式,统一开发网络软件。

  4.开发院长办公系统

  该系统功能应能适应院长决策需要,及时提供各类宏观信息,便于领导亲自操作。条件允许时采用笔记本电脑,为领导流动办公提供方便。

  5.大力加强普及培训

  最高法院的计算机应用知识培训工作分两大类,一类是按中共中央组织部的要求,利用一年时间基本完成对50岁以下司局级领导干部的计算机入门培训。另一类是在“九五”期间对50岁以下的处级以下人员的应用培训。这一工作力争在三年内基本完成,1996年在优先安排入门培训的前提下,完成对一部分人员的应用培训。地方各级法院也应普遍开展计算机知识普及培训和软件应用培训工作。

  最高人民法院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