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单位:大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颁布日期:2004-09-0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文号:足府办发[2004]103号
执行日期:2004-09-02
效力级别:地方规章
各街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县府各部门,县属各厂矿、中学: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已于2004年7月1日开始施行。为了规范行政机关的行政许可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证行政机关工作顺利开展,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特制定大足县行政许可文书格式文本,现印发给你们。各级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要切实按照“效能、便民”原则,严格遵循“依法受理、书面回执、一次告知、限时办结”的要求,对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申办行政审批手续,从2004年9月1日起采用规范化的行政许可文书予以告知(市驻县部门参照执行),做到依法行政、服务于民,切实履行法定职责,树立国家机关“为民、务实、清廉”的新形象。 二00四年九月二日 一、大足县×××不需申请行政许可告知书 编号: (申请人): 你于 年 月 日向本机关提出办理 的申请,经审查,本单位认为该事项不需申请行政许可,现予告知,并将材料一并退回。 行政许可机关(专用章) 年 月 日 二、大足县×××行政许可不予受理决定书 (文号) (申请人): 你于 年 月 日向本机关提出办理 的申请,经审查,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应当向 提出申请,你在申请时提交本单位的材料一并退回。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日内向 大足县人民政府或向 (本机关上一级行政机关)提起行政复议(复议前置格式);或者在 日内直接向 大足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非复议前置格式) 行政许可机关(专用章) 年 月 日 三、大足县×××行政许可一次性补正材料告知书 编号 (申请人): 你于 年 月 日向本机关提出办理 的申请,经审查,根据有关规定该项申请还需提供下列材料。 1、 2、 …… 以上材料请及时补正。 行政许可机关(专用章) 年 月 日 经办人: 联系电话: 四、大足县×××行政许可材料接收凭单 编号: (申请人): 你于 年 月 日向本机关提出办理 的申请所提交的下列材料,本机关已收到。 序号 名 称 份数 页数 原件/复印件 提交人: 签收人: 行政许可机关(专用章) 年 月 日 注:本单一式二份,一份由申请人存查,另一份由行政许可机关保存。 五、大足县×××行政许可受理回执单 编号: 申请人: 申请事项: 你申请的事项,本机关于 年 月 日正式受理,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审查,并于 年 月 日前作出是否许可决定。 行政许可机关(专用章) 年 月 日 经办人: 联系电话: 六、大足县×××行政许可告知书 编号: (申请人): 你于 年 月 日向本机关提出办理 的申请,经审查,本单位认为该项申请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你之间有重大利益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现告知你享有以下权利(可根据情况选择): 1、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2、在五日内提出要求听证的权利。 上述权利逾期不提出的,视作放弃。 行政许可机关(专用章) 年 月 日 经办人: 联系电话: 七、大足县×××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文号) 申请人基本情况: 申请事项: (申请人)于 年 月 日向本机关提出办理 的申请,经审查,……(事实理由部分详细叙述) (法律依据) (结论部分)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日内向大足县人民政府或向 (本机关上一级行政机关)提起行政复议(复议前置格式);或在 日内直接向大足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非复议前置格式) 行政许可机关(专用章) 年 月 日 八、大足 县×××延长期限告知书 编号: (申请人): 你于 年 月 日向本机关提出办理 的申请,由于 (写明延长期限的理由),需延长办理期限 日,本单位将于 年 月 日前作出许可或不予许可决定。 行政许可机关(专用章) 年 月 日 经办人: 联系电话: 九、大足县×××行政许可文书送达回证 送达文书名称 送达文书文号 受送达人 送达地点 送达方式 收件人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送达人 备注 说明:收件人收到送达文书后应即签收,并将签收的送达回证交还本机关。 十、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职业、住址) 受委托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职业、住址) (申请人)为办理 ,根据法律规定,(申请人)自愿委托(受托人)为代理人。 委托期限: 委托事项及权限: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年 月 日 十一、听证通知书 (申请人): 你于 年 月 日提出对 要求听证的申请,现决定于 年 月 日 时 分在 (地方)举行听证,请按时参加。 本次听证由 主持,如你认为主持人与该行政许可事项有直接利害关系,有权申请回避。 行政许可机关(专用章) 年 月 日 大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备注: 本条例生效时间为:2004.09.02,截至2022年仍然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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