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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建筑业安全卫生公约》的决定

  • 颁布单位:全国人大常委会

    颁布日期:--

    时效性:现行有效

  • 文号:--

    执行日期:--

    效力级别:宪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建筑业安全卫生公约》的决定

  颁布单位: 全国人大常委会

  颁布日期:2001-10-27

  执行日期:2001-10-27

  时 效  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行政法规

  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批准于1988年6月20日经第七十五届国际劳工大会通过、并于1991年1月11日生效的《建筑业安全卫生公约》;同时声明: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另行通知前,《建筑业安全卫生公约》暂不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备注:

  本条例生效时间为:2001.10.27,截至2022年仍然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