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协议却拿不到补偿,到底该如何维权!
房屋征收拆迁应当“先补偿、后搬迁”,补偿到位后才能搬迁,补偿没到位,我们被拆迁人有权拒绝搬迁。相关条例明确指出,拆迁双方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就必须遵守协议约定履行义务,一旦拆迁方违约,不支付拆迁补偿款,我们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要求拆迁方履行补偿义务,按照相关的违约条款支付赔偿。而好多当事人在面临类似问题的时候,选择一味的等待,认为只要再等等,没准就能等来结果,这里瀛台律师告诉您,要知道一味的等待是没有结果的,自己的权利要靠自己去争取,指望对方良心发现是不现实的,如果您也遇到类似问题,可不能选择等待,一定要积极拿起法律武器开始维权。关注瀛台,为您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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