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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直管公房可以过户转卖不?((国管不可售公房可以继承吗))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7-12 00:02:57 浏览量:26

国管不可售公房可以继承吗,小编为您介绍,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按照《物权法》规定,公房承租人死亡的,其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可以继续承租。 公房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但是,公房承租人的继承人不是公房的继承人,而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人,包括国家、集体组织、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农村民或者其他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 公房承租人是公房的承...

国管不可售公房可以继承吗,小编为您介绍,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按照《物权法》规定,公房承租人死亡的,其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可以继续承租。

公房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但是,公房承租人的继承人不是公房的继承人,而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人,包括国家、集体组织、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农村民或者其他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

公房承租人是公房的承租人,与其他人的关系不适用婚姻法关于夫妻之间财产继承的有关规定。

承租人首先要查明公房的性质,它的建筑面积是否与产权证上所载的面积相同。

如果不同,则要询问当事人和其他家庭成员的意见,他们可以作为“三无人员”的证明人。

二、特殊情况下房屋继承份额如何处理

  1. 对生活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继承人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1.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抚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抚养的缺乏劳动能力的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1. 对继承人以外的被继承人抚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抚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不列入继承顺序。

  1. 继承人应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互助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

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兄弟姐妹可以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吗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小编提醒您,所以哥姐妹、哥姐妹等都不能作为第二顺位继承人,因为这是关系到第二顺位继承人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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