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事怎样继承,小编为您介绍,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婚姻法第21条规定,夫妻一方死亡后,另一方再婚的,有权处分所继承的财产,任何人不得干涉。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夫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根据婚姻法规定,夫妻共同财产有以下几类:1、工资、奖金。 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
婚姻家事怎样继承,小编为您介绍,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婚姻法第21条规定,夫妻一方死亡后,另一方再婚的,有权处分所继承的财产,任何人不得干涉。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夫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根据婚姻法规定,夫妻共同财产有以下几类:1、工资、奖金。
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
“工资”是指按照国家统计在职工资总额的各种劳动报酬,包括标准工资,有规定标准的各种奖金、津贴和补贴。
“奖金”是除工资总额的劳动报酬外,由国家、政府等权威组织,对特殊贡献或取得优异成绩的特定主体,给予一定货币数量的奖赏,如运动员名次奖、科研成果奖等,这些奖金应当归入夫妻共同财产。
2、生产、经营的收益。
生产、经营的收益是指公民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取得的收益。
新《婚姻法》加强了个人财产的保护,这就涉及到夫妻个人财产的投资收益的归属问题。
我国法定的夫妻财产制度是婚后所得共同制,那么,婚后所得(包括个人投资所得)如没有合法约定,理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知识产权是人们就其智力创造的成果所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
知识产权是一种新型的民事权利,它的存在不仅体现了一种积极的智力成果,而且也体现了一种权利、一种责任,即知识产权是权利人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
知识产权是知识产权的一种类型,也是一种无形资产。
知识产权的范围很广,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商业秘密、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依法由国家专营、专有技术等国家法律保护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有关的权益。
商业秘密具有以下特征:
它是一种独特的财产所有权。
地域性,即在一定地域范围内的一定的一定的地域范围内,在一定时间内所给予的独占使用权。
排他性,即独占特权与权利人或其他权利人的权利相结合,在一定的地域范围内拥有独占性。
强制性,即在一定时间内可以对某项权利进行强制执行。
平等性,即在一定范围内,从权利人那里得到财产利益不违反社会公共秩序和公共秩序。
(一)外在表现为具体的对象,它是指不为公众所知,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二)商业秘密具有实用性,是指不为公众所知,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注册律师
法律服务时间
开通城市分站
我要找律师
一对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