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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分割流程如何走程序(离婚财产分割流程如何走 )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7-15 00:24:39 浏览量:18

1. 离婚财产分割流程如何走 2. 民法典中离婚协议书财产分割如何公证 3. 民法典中离婚协议书财产分割如何公证 离婚财产分割流程如何走 离婚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

离婚财产分割流程如何走

离婚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1. 协议分割

离婚财产分割在明确约定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分割的办法和份额,在以后的生活中,尽量少列财产数额。

  1. 判决分割

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

现行《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到第一千零六十五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

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

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

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

民法典中离婚协议书财产分割如何公证

一、民法典中离婚协议书财产分割如何公证

民法典规定,离婚协议书财产分割的,如果是离婚后的双方想要对离婚协议书中的财产分割进行公证的,可以携带离婚协议书、离婚证、身份证明等的材料,到当地公证机构办理公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第二十七条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

第二十九条公证机构对申请公证的事项以及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按照有关办证规则需要核实或者对其有疑义的,应当进行核实,或者委托异地公证机构代为核实,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依法予以协助。

第三十条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

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二、办理继承权公证书材料包括什么办理继承权公证,申请人应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一)法定继承应提交: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及复印件);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委托书应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监护人代办应提供监护人的证明材料和本人的身份证件;2、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3、被继承遗产的产权证明;4、被继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情况证明;5、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6、继承人放弃继承权在公证处发表的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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