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其他无户口人员户口登记需要什么材料呢?下面律师在线网小编,就具体跟大家说一下,在厦门其他无户口人员户口登记需要什么材料。 一、厦门其他无户口人员户口登记需要什么材料(一)救助管理机构和安置机构中超过3个月仍无法查明身份信息的滞留人员,公安派出所凭下列材料办理户口登记,同时按规定加注信息标识: 1、《长期滞留无户口人员落户申请表》; 2、发布在各类媒体和全国救助寻亲网的寻亲...
厦门其他无户口人员户口登记需要什么材料呢?下面律师在线网小编,就具体跟大家说一下,在厦门其他无户口人员户口登记需要什么材料。
一、厦门其他无户口人员户口登记需要什么材料(一)救助管理机构和安置机构中超过3个月仍无法查明身份信息的滞留人员,公安派出所凭下列材料办理户口登记,同时按规定加注信息标识: 1、《长期滞留无户口人员落户申请表》; 2、发布在各类媒体和全国救助寻亲网的寻亲公告(复印件); 3、采集入库比对DNA数据的反馈结果; 4、救助管理机构对申请落户人员进行救助的相关档案(复印件); 5、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办理户口登记通知书》。
第六十三条婚嫁后原籍户口被注销且已在现居住地居住生活10年以上的无户口人员,因无法提供准确原籍地址、原籍地查找不到原始户籍档案等丧失在原籍地恢复登记常住户口条件的,可以随被投靠人申报户口登记,依据《结婚证》或者亲子鉴定证明登记亲属关系,否则登记非亲属关系。
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凭下列材料受理、报批: 1、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调查报告(包含调查落户对象在其父亲或母亲户口所在地未落户的调查情况等内容); 2、询问笔录(申报人、被投靠人各1份,知情人4份以上); 3、《采血入库流程单》; 4、排除刑事犯罪嫌疑证明材料(公安内部核实); 5、被投靠人《居民户口簿》(申报人提供); 6、现居住地证明曾经身份的佐证资料(申报人提供)。
第六十四条本实施规定仍无法登记户口的无户口人员,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实施意见》户口待定考察的有关规定落实调查工作后予以登记户口。
户口待定考察期间,户口待定人员提出急需登记户口的,居住地公安机关可以先行为其办理户口登记,按规定加注信息标识,继续开展调查核实,经查属虚假申报的,应当注销户口。
通过以上的介绍,我们已经了解清楚了办理该项服务是收取费用的,收取费用的标准文中已经给出了,各位可以按照这个提前将费用准备好,然后携带文中第三部分给出的材料,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进行申请办理即可,如果还有疑问,请到律师在线网进行法律相关的咨询。
注册律师
法律服务时间
开通城市分站
我要找律师
一对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