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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县民政局婚姻预约(南昌民政局结婚办理时间_)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7-13 21:00:21 浏览量:42

南昌民政局结婚办理时间是什么周一至周五:上午09:0-12:0,下午13:0-17:0;法定节假日期间休息,节后正常进行。 结婚登记办理条件有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江西省涉外收养和涉外婚姻登记中心申请,当事人男年满2周岁,女年满20周岁等。 关于南昌民政局结婚办理时间的问题,下面由律师在线网小编来为你详细解答。 一、南昌民政局结婚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

南昌民政局结婚办理时间是什么周一至周五:上午09:0-12:0,下午13:0-17:0;法定节假日期间休息,节后正常进行。

结婚登记办理条件有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江西省涉外收养和涉外婚姻登记中心申请,当事人男年满2周岁,女年满20周岁等。

关于南昌民政局结婚办理时间的问题,下面由律师在线网小编来为你详细解答。

一、南昌民政局结婚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12:0,下午13:0-17:0(法定节假日除外)二、南昌民政局结婚办理条件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2、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3、当事人男年满2周岁,女年满20周岁;4、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5、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6、双方自愿结婚;7、当事人提交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8、当事人持有《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有效证件;9、双方为非内地居民还应符合民政部文件(民函〔204〕76号)第八条规定的条件;10、当事人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的“本人无配偶证明”等材料是外国语言文字的,应当翻译成中文。

当事人未提交中文译文的,视为未提交该文件。

婚姻登记机关可以接受中国驻外国使领馆或有资格的翻译机构出具的翻译文本。

三、中卫涉外结婚登记办理材料1 、《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2 、户口簿(或户籍证明)3 、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四、中卫涉外结婚登记办理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八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

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

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2、《婚姻登记条例》第二条第二款:“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内地居民同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以下简称香港居民)、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以下简称澳门居民)、台湾地区居民(以下简称台湾居民)、华侨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确定的机关。”

第四条第二款:“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八条:“男女双方补办结婚登记的,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

涉外结婚登记办理需要在省一级的民政机关办理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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