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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财产分离(有限公司的财产如何分割 )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7-15 04:25:07 浏览量:64

1. 《公司法》第六十三条 2. 相关阅读:企业破产债务怎么承担 3.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4. 相关阅读:子女怎么继承父母的房产 有限公司的财产如何分割由于企业运作相对比较活跃,一些公司已经破产或被取消财务保险,因此,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

有限公司的财产如何分割由于企业运作相对比较活跃,一些公司已经破产或被取消财务保险,因此,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对于企业兼并企业,企业应当清算企业的资产负债,以新企业的法人资格为限,剩余资产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企业法人实体不再存续,即组成新的股东,应继续经营企业。

《公司法》第六十三条

经人民法院宣告破产后,企业法人关闭或关闭破产程序终结,有下列情形之一,企业请求变更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法及时通知有关主管部门:

(一)有正当理由的;

(二)已有清偿债务的;

(三)有清偿债务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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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破产债务一般由债务人自行承担,如果无法清偿债务的,由债务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如果债务人死亡的,债务由继承人以继承的遗产价值为限承担,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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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继承父母的房产必须要依照法律程序进行,如果是按照法定继承的,子女作为其父母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继承父母的房产;如果是父母生前有遗嘱的,那么按照遗嘱规定继承。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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