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2. 相关阅读: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可以追究哪些刑事责任,民事方面的处罚构成要件是怎么规定的,有相关的规定。 《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可以追究哪些刑事责任,民事方面的处罚构成要件是怎么规定的,有相关的规定。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构成要件如下:1、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的主观方面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就是为了干涉他人的婚姻自由,其目的,有的是不准被害人与其所爱的人结婚;有的出于强迫被害人必须与某人结婚;有的是强迫被害人不得改嫁或者是不准离婚。
犯罪的动机是多种多样的:如父母、亲族出于贪图金钱、高攀权势进行干涉;出于维护封建的旧习俗不准改嫁;出于子女婚事须按父母之命的传统封建思想,等。
这些不同的动机不是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的构成要件,只是量刑时要考虑的情节。
3、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的认定。
它是指用暴力手段干涉他人结婚自由或离婚自由的行为。
《刑法》第257条规定: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
二、非法拘禁罪与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竞合怎么处理(1)如果以非法拘禁干涉他人婚姻自由,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且被害人未向司法机关告发的,不宜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由于《刑法》规定了告诉才处理的原则,在处理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与非法拘禁罪的想象竞合时,如果当事人未告诉,就不宜按通常的处理原则适用非法拘禁罪;如果当事人已告诉,则应按想象竞合犯处理,以非法拘禁罪论处。
(2)如果以非法拘禁方法干涉他人婚姻自由,引起被害人死亡的,应以想象竞合犯的原则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这是因为,刑法第257条规定,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引起被害人死亡的,不在“告诉的才处理”之列。
因此,出现这种情况的,应以想象竞合犯的原则处理。
不过《刑法》第238条规定非法拘禁致人死亡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刑法第257条规定暴力干涉婚姻自由致人死亡的,法定刑为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二者相比较,前者为重,因此应适用非法拘禁罪的条款。
但是,考虑到前者重得多,而且考虑到刑法第257条的立法精神,在适用非法拘禁“致人死亡”的法定刑时,可适当取其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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