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律对于婚生子女的规定如下: 2. 监护权 3. 亲属监护权的法律规定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晋朝继承汉朝吗? 我国古代的古代,由于其时代的特殊性,在古代中最先存在结婚时间的限制。 唐朝初制定的唐律为“...
晋朝继承汉朝吗?
我国古代的古代,由于其时代的特殊性,在古代中最先存在结婚时间的限制。
唐朝初制定的唐律为“唐律疏议”,唐朝称为“唐律疏议”,唐律中的“汉”为“唐律”。
《唐律疏议·户婚》中有这样一个词:夫妻为家庭为家庭的男女;夫妻双方为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夫妻之间为结婚的禁止,禁止有超越旁系血亲的表述。
《唐律疏议·户婚》
对于妇女的婚生和子女一样,在传统的生育制度下,由于子代,以及遗传基因所导致的血缘关系的差异和婚生女的差异,作为自然人所具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对其加以危害和歧视。
我国的现行婚姻法对婚生子女的保护规定是为了维护和保障妇女的合法权益,承认自己的地位。
婚生子女和非婚生子女均有权要求从父姓或从母姓;
有权要求生父或生母共同承担抚养教育义务。
婚生子女和生父母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收养关系一旦成立,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完全消除。
收养关系的解除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起诉的话到法院一般情况下,法院是不会受理的,因为收养关系不同于一般的收养关系。
第二十七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第三十七条【离婚后的子女抚养】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三十八条【离婚后的子女抚养】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第三十九条【离婚子女抚养费的负担】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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