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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涉台公证处在哪((用于涉台继承的公证书有哪几类))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7-14 16:52:27 浏览量:580

1. 用于涉台继承的公证书有哪几类 2. 公证书需要配偶签字的。 3. 遗嘱公证的办理条件 用于涉台继承的公证书有哪几类 一、公证书需要配偶签字的。 2012年8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

用于涉台继承的公证书有哪几类

一、公证书需要配偶签字的。

2012年8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这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暂行条例》规定的。

公证书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证明当事人的继承权和继承行为真实、合法的活动。

经过公证的公证的合称,就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

二、遗嘱公证的办理条件

(一)、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必须精神正常,有正常的思维意识能力或语言表达能力,能够清楚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思。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二)、遗嘱人的意思表示真实。

遗嘱的内容必须是遗嘱人自己真实意愿的表达,不存在遗嘱人受胁迫、欺骗的情况,遗嘱人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没有法律效力。

(三)、遗嘱的内容和形式不得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秩序。

遗嘱的内容和形式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不能与之相抵触。

(四)、遗嘱的内容和形式不得违返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遗嘱的形式应当符合相关法律的规定,不能与之相抵触。

遗嘱人是遗嘱人和财产所有人,而不是用遗嘱的方式处分财产。

遗嘱必须是遗嘱人真实意思表示,受胁迫、欺骗或者伪造遗嘱无效。

遗嘱是遗嘱人处分自己财产和死后事务的意思表示,只能由本人亲自处理,不得代理。

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人设立的遗嘱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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