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离婚后还住一起合法吗 2. 法律依据: 3. 夫妻离婚财产分割原则是怎样的? 离婚后还住一起合法吗 “住一起”是否合法,要看双方因为什么原因解除了同居关系。 也就是夫妻双方中的一方在解除同居关系的时候不想分担,所以在没有领取结婚证的情况下长期居...
“住一起”是否合法,要看双方因为什么原因解除了同居关系。
也就是夫妻双方中的一方在解除同居关系的时候不想分担,所以在没有领取结婚证的情况下长期居住,此时即使“住一起”,同居关系还是合法的。
另外,如果双方有同居的意思,同居期间所得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就要按照约定处理。
很多朋友并不了解这个问题,对于无效婚姻期间财产约定,我们不应该只重视起来,应该更多的关注这方面的问题,尤其是重视,明确约定无效婚姻期间财产怎么分割,明确无效婚姻期间取得的财产,一般按共同财产处理。
《婚姻法》(201)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工资、奖金;
生产、经营的收益;
知识产权的收益;
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婚姻法》(201)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方的婚前财产;
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因此,如果一方的父母出资是通过遗嘱的方式所收取,则另一方应当将该出资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作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如果一方父母对该出资是通过双方父母的遗嘱或者是与子女的赠与合同所收取,则另一方有权要求将该出资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作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
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
毕竟从习惯势力上、从传统因素的影响所造成的障碍上、从妇女的家务负担、生理特点上讲,离婚后一般妇女在寻找工作和谋生能力上也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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