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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再婚生子,女方能挣回抚养权吗((男方再婚抚养费还需要吗 ))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7-16 11:28:29 浏览量:21

1. 法律依据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5. 相关阅读:家暴怎么诉讼离婚 男方再婚...

男方再婚抚养费还需要吗?女方再婚抚养费还需要吗?律师在线网北京离婚律师收集整理了男方再婚抚养费还需要吗相关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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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婚姻法》第34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这一个是个基本的原则性规定,也是为了保护妇女和儿童的合法权益。

但是,在实体性规定上,在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因此,男方同意离婚,并按照以上规定办理离婚手续。

(二)、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1. 男方同意离婚,女方不同意离婚的,男方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2.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3. 女方同意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

  4. 在经过三十日的离婚冷静期后,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5. 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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