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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地继承条件((农村地皮继承怎样写))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7-16 20:34:28 浏览量:50

1. 农村地皮继承怎样写 2. 不动产登记的程序 3. 申请人应具备哪些条件 4. 申请公租房的人应当具备的条件为: 农村地皮继承怎样写 农村地皮房子继承(通过遗嘱继承) 按照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

农村地皮继承怎样写

农村地皮房子继承(通过遗嘱继承)

按照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规定,地权属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一)继承人因继承取得土地使用权,继承应征得不动产登记机构的同意。

  1. 按继承人、受遗赠人(配偶、子女、父母)的要求申报继承权,遗产由不动产登记机构查封,由其管理、使用、收益、保管和处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设置、侵占或者干预。

  2. 办理不动产继承、受遗赠不动产权转移登记,由不动产登记机构管理,并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

  3. 按照规定转移土地使用权、房屋权属、土地使用权,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与土地登记机构签订土地使用权、房屋权属转移合同。

土地使用权、房屋权属转移合同一般由区、县人民政府登记造册,由市、县土地管理部门主管部门登记。

二、不动产登记的程序

  1. 初始登记

初始登记是指房地产权利人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请求登记机关将有关房地产权利人的姓名或名称、地址、文件以及其他内容记载于房地产登记簿的行为。

初始登记的内容主要是对《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及其记载的内容进行审查。

  1. 初始登记是指房地产权利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规定,按照法定程序办理的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

  2. 登记发证

登记发证是指房地产权利人按照《房地产登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登记管理条例》、《土地交易文书暂行条例》、《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在房屋交易文书上,对申请房屋登记的事项进行审查。

  1. 符合登记条件

(1)具有相应的房屋所有权证书。

(2)所申请的房屋合法。

(3)所申请的房屋符合国家要求,应当有利于房屋的安全、合理使用。

(4)所申请的房屋已设定抵押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登记在先。

(5)所申请的房屋未被司法机关查封。

  1. 有关申请人的家庭成员户口不属于本市范围,在本市工作生活的,可申请公租房。

二、申请人应具备哪些条件

申请人应当年满5周岁。

申请公租房的人应当具备的条件为:

  1. 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者有效居留身份。

  2. 申请人及申请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者有效居留身份。

  3. 具有申请人持有本市常住户口或者有效居留身份。

  4. 申请人及申请家庭成员经本市公证机关公证员公证员审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公租房:

(1)申请人及申请人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者有效居留身份。

(2)申请人及申请人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者有效居留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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