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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告无效婚姻立案程序((宣告无效婚姻适用的法律是什么?))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7-12 22:01:18 浏览量:30

1.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婚姻无效: 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3. 无效婚姻的范围包括哪些 4.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宣告无效婚姻适用的法律是什么? 关于无效婚...

宣告无效婚姻适用的法律是什么?

关于无效婚姻的法律适用,《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以及《民事诉讼法》等相关规定,对《民法典》无效婚姻的相关情形做出了相关规定。

《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第一千零五十三条?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十条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时,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二、无效婚姻的范围包括哪些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婚姻法》第十一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

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由此可见,受胁迫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其婚姻,根据《婚姻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受胁迫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在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过了这个时间期限没有提出撤销请求,即视为有效婚姻。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有关信息,在上文中也回答了结婚是可以撤销的,但是只有符合一定的条件才可以撤销,如果在婚后出现了婚姻生活中遇到了对方胁迫,另一方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撤销婚姻,婚姻法中有规定,如果是无效婚姻或者是可撤销的婚姻,也是可以撤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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