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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被羁押如何离婚手续((一方被羁押如何离婚))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7-15 10:17:05 浏览量:34

1.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2. 诉讼离婚的条件有哪些? 3. 离婚诉讼的具体流程 一方被羁押如何离婚? 根据婚姻法第32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

一方被羁押如何离婚?

根据婚姻法第32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1.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1.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2. 一方被宣告无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3. 一方被宣告无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二、诉讼离婚的条件有哪些?

  1. 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与被告方具有合法夫妻关系,即双方必须是合法配偶,其他关系不能提起诉讼离婚;

  2. 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能提起诉讼离婚;

  3. 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离婚起诉状及副本各一份,起诉书中要有明确的诉讼请求、事实、理由、财产的分割、子女的抚育及相关的证据;

  4. 夫妻共有财产的清单(含房产、股票、债券、公积金等);

  5. 原告应呈交能证明其与被告的合法夫妻关系的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

  6. 原告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离婚起诉状。

二、离婚诉讼的具体流程

  1. 选择管辖法院

离婚诉讼一般是到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但如果被告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就向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如果被告户籍所在地和经常居住地都不在同一个地方的,就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1. 准备起诉离婚材料

  2. 聘请律师代理起诉离婚

律师代理原告应当提交起诉状、结婚证、身份证、小孩的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对方有过错的证据、财产的证据等,应当合法取得,并在离婚诉讼中依法要求分割。

  1. 争取抚养权

首先尽量不要轻易提出离婚,如果你的孩子已经两周岁,你想要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就要证明你的抚养对孩子成长更有利。

你可以收集以下证据证明你的抚养对孩子更有利:

  1. 证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证据

如工资条、生活环境、教育背景、思想品质、生活习惯、个人成长、对子女的责任感、与孩子的感情亲密程度等,比如夫妻双方谁对孩子的问题、夫妻一方的过错、财产的品种以及相关的证据,如一方存在吸毒、赌博、酗酒等行为的,一般法院会判决孩子随哪一方生活,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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