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拆迁行政诉讼时效如何计算 2. 拆迁行政诉讼时效的起算 3. 拆迁行政诉讼时效的限制 4. 拆迁行政诉讼时效的计算 拆迁行政诉讼时效如何计算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拆迁成为许多城市不可避免的历史使命。 然...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拆迁成为许多城市不可避免的历史使命。
然而,在拆迁过程中,行政诉讼时效的期限问题往往成为争议的焦点。
本文将介绍拆迁行政诉讼时效的计算问题。
拆迁行政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15条第4项的规定确定的。
该法规定:
“当事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定拆迁补偿费用的决定不服提起诉讼的,行政诉讼时效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此,拆迁行政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为行政机关作出关于拆迁补偿费用的决定后二年。
虽然拆迁行政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为二年,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17条第3项的规定,行政机关在拆迁补偿期间作出的改变拆迁补偿决定,当事人对改变后的拆迁补偿决定不服提起诉讼的,行政诉讼时效为三年。
因此,法律对拆迁行政诉讼时效也有三年的限制。
在实践中,如果当事人在拆迁行政诉讼时效期间内提出诉讼,法院通常会对时效进行中断或中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18条第1项和第2项的规定,当事人在拆迁行政诉讼时效期间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诉讼权利的,诉讼时效中止。
中止时效期间为二年,中止原因消除后,诉讼时效恢复。
当事人在中止时效期间内又达成达成和解、调解协议的,中止时效期间的计算至和解、调解协议达成后二年止。
如果当事人在拆迁行政诉讼时效期间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诉讼权利,或者达成和解、调解协议的,则诉讼时效中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18条第3项的规定,中断时效期间的计算至中断原因消除后二年止。
综上所述,拆迁行政诉讼时效的计算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进行。
如果当事人在拆迁行政诉讼时效期间内提出诉讼,法院通常会对时效进行中断或中止,并对中断或中止的原因进行认定。
如果当事人达成和解、调解协议,则中断时效期间的计算至和解、调解协议达成后二年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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