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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时效怎么判定的呢(离婚诉讼时效怎么判定的)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8-11 18:29:20 浏览量:31

离婚诉讼时效怎么判定 离婚是家庭中常见的一件事情,但是在离婚过程中,需要面对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 其中,离婚诉讼时效是一个重要的问题。 那么,离婚诉讼时效怎么判定呢? 下面,我们将为您详细介绍。 离婚诉讼时效的判定首先要考虑的是离婚诉讼的时效。 根据《民法通则》第135条的规定,离婚诉讼的时效为两年。 如...

离婚诉讼时效怎么判定

离婚是家庭中常见的一件事情,但是在离婚过程中,需要面对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

其中,离婚诉讼时效是一个重要的问题。

那么,离婚诉讼时效怎么判定呢?

下面,我们将为您详细介绍。

离婚诉讼时效的判定首先要考虑的是离婚诉讼的时效。

根据《民法通则》第135条的规定,离婚诉讼的时效为两年。

如果患者在离婚诉讼期间,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在人民法院判决离婚前故意破坏、侵害财产或者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均丧失起诉离婚的权利。

离婚诉讼的时效中止是指在离婚诉讼期间,如果当事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诉讼权利,可以请求中止离婚诉讼;

如果中止离婚诉讼后,当事人又故意破坏、侵害财产或者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则丧失再次中止离婚诉讼的权利。

离婚诉讼的时效中断是指在离婚诉讼期间,如果当事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诉讼权利,可以请求中断离婚诉讼;

如果中断离婚诉讼后,当事人又故意破坏、侵害财产或者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则丧失再次中断离婚诉讼的权利。

需要注意的是,在离婚过程中,如果一方当事人在离婚时效期间主动放弃离婚诉讼权利,或者人民法院在判决离婚前主动放弃离婚诉讼权利,则丧失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权利。

此外,在离婚过程中,如果一方当事人向有关部门提出离婚调解,但未达成调解协议,或者调解协议无效的,则离婚调解无效的,视为视为放弃离婚诉讼权利。

总之,离婚诉讼时效的判定需要综合考虑离婚诉讼的时效中止和中断,以及当事人的放弃行为。

只有在离婚诉讼期间,当事人有故意破坏、侵害财产或者丧失诉讼行为能力的行为,才丧失起诉离婚的权利。

同时,当事人在离婚过程中,应主动了解离婚诉讼时效的规定,并注意保护自身权益。

如果您遇到离婚方面的问题,可以咨询专业的律师,以获得更好的法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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