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民法对诉讼保全是多少条 2. 当事人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民法对诉讼保全是多少条 在民事诉讼中,申请诉讼保全是当事人的一项重要权利。 然而,由于诉讼保全涉及到法律程序和经济利益,因此必须遵守相关的法律规定。 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诉讼保全应当遵循...
在民事诉讼中,申请诉讼保全是当事人的一项重要权利。
然而,由于诉讼保全涉及到法律程序和经济利益,因此必须遵守相关的法律规定。
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诉讼保全应当遵循下列规定:
当事人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应当向申请书中说明被保全财产的种类、数量、状况和可能影响案件诉讼程序发展的情况。
担保应当符合《民法通则》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即保证人应当为被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限应当与被保全财产的期限相同。
案件受理后,当事人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不得接受。
当事人对管辖权异议提出证据证明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申请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当事人的基本信息;
(2)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原因和事实;
(3)提供担保的证明情况;
(4)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证据应当符合《民法通则》第九十五年的规定,即证据应当真实、合法、有效,能够证明案件的事实。
证据不足或者没有证据的,人民法院不得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申请保全的期限,当事人可以随时申请,但不得拖延超过法律规定的期限。
保全期限应当与被保全财产的期限相同。
申请保全的财产必须与案件有关,并且可能对案件的审判、执行产生不良影响。
申请人必须提供足够的证据和担保,证明其申请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必须遵守上述法律规定,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只有遵守法律规定,才能确保案件能够公正、准确地进行,并且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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