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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诉讼时效什么意思(民法诉讼时效怎么确定)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8-13 19:22:00 浏览量:21

民法诉讼时效的确定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民法的相关问题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 其中,民法诉讼时效的确定是一个重要的问题。 本文将介绍民法诉讼时效的确定原则以及如何计算。 民法诉讼时效是指民事主体在法律规定的期间内,不能主张权利,如果超过这个期间,就丧失胜诉权。 民法诉讼时效的期间为三年,但是根据《民法通则》第135条的规...

民法诉讼时效的确定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民法的相关问题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

其中,民法诉讼时效的确定是一个重要的问题。

本文将介绍民法诉讼时效的确定原则以及如何计算。

民法诉讼时效是指民事主体在法律规定的期间内,不能主张权利,如果超过这个期间,就丧失胜诉权。

民法诉讼时效的期间为三年,但是根据《民法通则》第135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两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那么,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的除外情况有哪些呢?

根据《民法通则》第135条第3款的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造成他人损害的,不丧失时效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也就是说,如果因为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或者造成他人损害,不丧失时效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除了不可抗力的除外情况,还有哪些情况会导致民事主体丧失时效权利呢?

根据《民法通则》第136条的规定,负有负有保证义务的当事人,未履行保证义务导致他人损害的,享有与保证人相同的法律权利。

也就是说,如果负有保证义务的当事人未履行保证义务导致他人损害,享有与保证人相同的法律权利,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享有权利不意味着一定能够胜诉,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

最后,民法诉讼时效的计算方法是什么呢?

根据《民法通则》第141条的规定,民法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

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受理其诉讼请求。

也就是说,民法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受理其诉讼请求。

总之,民法诉讼时效的确定对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在具体实践中,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同时需要注意法律规定的除外情况。

如果遇到困难,请及时咨询专业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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