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诉讼时效是指中国大陆民间个人之间的债务关系,在法律规定的时效期间内,如果债权人没有提出书面异议,但债务人却已经履行了全部债务,那么债权人就丧失了胜诉权。 民间诉讼时效的计算方式一般有两种: 一次诉讼时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35条的规定,民事权利的时效为3年,从债务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起算。 如果债务履行期限没...
民间诉讼时效是指中国大陆民间个人之间的债务关系,在法律规定的时效期间内,如果债权人没有提出书面异议,但债务人却已经履行了全部债务,那么债权人就丧失了胜诉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35条的规定,民事权利的时效为3年,从债务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起算。
如果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不明确,债权人应当在债务履行期限到期后1年内提出书面异议。
如果没有提出书面异议,视为债务人已经履行了全部债务,债权人丧失胜诉权。
如果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不明确,债务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到期后,又履行了部分债务,债权人应当在履行部分债务后1年内提出书面异议。
如果没有提出书面异议,视为债务人已经履行了全部债务,债权人再次丧失胜诉权。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债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到期后,长期没有提出书面异议,但债务人却在此期间发生了转移财产、销毁证据等行为,债权人可以在3年内向法院起诉,但法院可能会对已超过的时效部分进行判决,并建议债权人及时提出异议。
民间诉讼时效的计算,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
如果债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到期后,及时提出书面异议,即使债务人在此期间发生了转移财产等行为,也可以保护其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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