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贵阳收社会抚养费吗 2. 贵阳社会抚养费是怎么收取的? 3. 被告辩称 4. 本院查明 5. 被告辩称 6. 本院查明 贵阳收社会抚养费吗 一、贵阳...
2、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违法生育子女的,由县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受其委托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下列规定对生育者征收社会抚养费:(1)符合再生育一个子女的条件未取得生育证生育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百分之三十征收。
征收社会抚养费后补办生育证。
(2)违法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二至六倍征收,其中重婚生育或者与配偶之外的人生育的,按照六至八倍征收;每再多生育一个子女的,依次增加三倍征收。
符合结婚条件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怀孕第一个子女的,应当在子女出生前补办结婚登记和生育证。
非婚生育和非法收养子女的,依子女数量按本条前款第(2)项规定标准征收社会抚养费。
本条所称总收入,按违法生育者或者违法收养者的双方实际收入计算。
县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调查违法生育者或者违法收养者实际收入需要税务、公安、统计、劳动保障、房产、价格等有关部门协助的,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
农村居民的实际收入低于本县(市、区)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城市居民的实际收入低于本县(市、区)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农村居民以本乡(镇)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计算,城市居民以本县(市、区)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
都是医院所出具的常见的生育服务证或计划外生育服务证。
小孩的生育服务证曾相识,曾某在未婚先孕后又结婚,由于双方的身体状况,相互关系恶化,没有建立起良好的夫妻感情,导致双方感情破裂,无法共同生活。
被告宋某1辩称:原、被告虽因家庭琐事矛盾,偶尔争吵,且被告与其他异性有不正当关系,对原告不关心,不给原告父母生活费,不给原告,被告无奈之下,望法院依法处理,判令原、被告和好。
经审理查明:原、被告经人介绍认识,于×年×月×日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年×月×日生育一子刘某3。
自孩子出生后,被告离家出走,对家庭和孩子不管不问,夫妻感情破裂。
被告刘某1未到庭应诉,亦未提交书面答辩意见。
根据当事人陈述和经审查确认的证据,本院认定事实如下:原、被告于×年×月×日登记结婚,双方均系再婚。
婚后初期,原、被告夫妻感情尚可。
近年来,原、被告因家庭琐事产生矛盾,致夫妻关系不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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