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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外大使馆登记结婚的怎么离婚(在驻外大使馆能办理离婚吗)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7-16 09:37:32 浏览量:65

在驻外大使馆能办理离婚吗 现在很多大使馆是支持过这种方式的,只要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就可以了,如果双方当事人办理的是协议离婚,还需要带着离婚证、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资料,在双方存在的异地能办理离婚。 那么在驻外大使馆能办理离婚吗?律师在线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驻外大使馆能办理离婚吗驻外大使馆办理离婚并不是可以的,但是在办...

在驻外大使馆能办理离婚吗

现在很多大使馆是支持过这种方式的,只要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就可以了,如果双方当事人办理的是协议离婚,还需要带着离婚证、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资料,在双方存在的异地能办理离婚。

那么在驻外大使馆能办理离婚吗?律师在线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驻外大使馆能办理离婚吗驻外大使馆办理离婚并不是可以的,但是在办理离婚需要离婚证的地方。

协议离婚,应符合即可。

二、大使馆能否在中国办理离婚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可以认定为感情破裂,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如果理由成立,经调解无效,人民法院可以判决离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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