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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法律常识(离婚的十大法律误区_)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7-13 16:17:32 浏览量:37

1. 离婚的十大法律误区有: 2. 对离婚问题的处理 3. 补办结婚证的条件 4. 律师在线网倾情推荐增值服务 5. 线下律所价:9元/份 6. 限时折扣价9.9元 ...

离婚的十大法律误区有:

  1. 分居二年,并非一定要离婚;

  2. 分居已满两年,足以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3. 经法院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其中的“调解”,包括双方同意离婚,但不是分居满两年。

二、对离婚问题的处理

(一)当事人所持户口簿与身份证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内容不一致的,婚姻登记机关应告知当事人先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门履行相关项目变更和必要的证簿换领手续后再办理婚姻登记。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二)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

(三)婚姻登记机关查验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确认属实并符合办理条件的予以受理。

三、补办结婚证的条件

  1. 本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即原登记机关所在的区(县)民政局的婚姻管理机关或者是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处。

  2. 当事人依法登记结婚,现今仍然维持该状况,即夫妻关系仍然存在。

  3. 双方持有本人的常住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4. 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被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

  5. 补办《结婚证》不需要夫妻共同去办理,只需一方即可。

关于这些问题的资料,小编就整理到这里,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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