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民法典指定监护人是否有继承权 2. 民法典中指定监护人是否有继承权? 3. 监护人的职责 民法典指定监护人是否有继承权 由于监护人具有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的责任,同时,也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 因此,只要监护人有不利...
由于监护人具有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的责任,同时,也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
因此,只要监护人有不利于被监护人成长的情况,即使作为法定监护人也是有继承权的。
法律对此也有相应的规定,那么民法典中指定监护人是否有继承权?
为了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被监护人出于民事行为能力的限制,不具备全面充分的自我保护能力,相对容易遭受到来自外界的侵扰和损害。
对此,监护人有权利和职责予以保护。
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二十七条?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在作出与被监护人利益有关的决定时,应当根据被监护人的年龄和智力状况,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
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应当最大程度地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保障并协助被监护人实施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对被监护人有能力独立处理的事务,监护人不得干涉。
第三十一条?对监护人的管理和保护,不受任何人的侵犯。
第三十二条?被监护人的父母在未成年时,其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
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没有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监护人的职责包括人身监护和财产监护两个方面。
对未成年人的人身监护,以教养、保护为目的。
对被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以保障其本人及社会的安全,并促使其本人和社会的安全稳定。
我国《民法通则》第16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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