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法律知识 > 侵权责任 > 一般侵权 > > 民转公学校教师怎么办((民转公老师有继承权吗))

民转公学校教师怎么办((民转公老师有继承权吗))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7-12 06:47:23 浏览量:27

民转公老师有继承权吗,小编为您介绍,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一、民转正教师有继承权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职工因参与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草案,侵犯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而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罚,符合《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集体合同制度的意见》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变更其为非因工死亡职工的近亲属。 被依法判...

民转公老师有继承权吗,小编为您介绍,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一、民转正教师有继承权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职工因参与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草案,侵犯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而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罚,符合《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集体合同制度的意见》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变更其为非因工死亡职工的近亲属。

被依法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职工,符合减刑条件的,可以申请减刑。

二、民转正申请书范本尊敬的领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XI)》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修正案(XI)》,特申请,对X作出如下修正案(XI):一、XI。

《刑法修正案(XI)》(XI)将第五条第一款修改为:“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十二。

在刑法修正案(XI)中,将第九条第二款修改为:“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后减为25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十三。

将第二百五十八条修改为:“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死刑缓期执行期满之日起计算。”

十三。

第三编第三章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七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犯罪情节较轻的;(二)有悔改表现的;(三)没有再次犯罪的危险;(4)宣告缓刑对你所居住的社区没有重大不利影响。”

十四。

第七编第四章增加一条,作为第一百二十八条:“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十五、第二款修改为:“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查证属实,应当执行死刑。”

十六。

将第二百三十二条改为第二百六十一条,修改为:“对于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强奸、绑架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适用驱逐出境。

特别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投诉】

推荐阅读

民转公 继承权 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