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男女双方结婚登记的程序: 2. 法律依据 3. 《婚姻登记工作操作规范》 4.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 5. 《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工作规范》 6.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 ...
石狮结婚登记的流程有哪些?下面小编为你整理相关知识。
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地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婚姻法》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
《婚姻登记工作若干问题的规范》
《婚姻登记工作若干问题的规范》
《婚姻登记工作操作规范》
《婚姻登记工作若干问题的规范》
对于没有经过婚姻登记的事实婚姻,在审判实践中一般以离婚案件一般都是公开进行审理。
而对于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事实婚姻,其实就是指由于这些事实婚姻关系的当事人无法证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共同财产的存在,则按一般的共同财产处理,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一般会对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所以如果是在离婚诉讼中提出的,法院对此不予支持。
如果是法院认为夫妻双方感情已经破裂,又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在审理中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协议离婚的,离婚协议书中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意思表示以及关于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债权等问题作出处理,协议内容应有利于保护妇女和子女的合法权益。
一方或双方当事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应当在离婚后一年内办理离婚手续,如果超过一年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对于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离婚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从过错方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对于因第三人的过错离婚而引起的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而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在诉讼离婚时,一方当事人隐藏、转移、变卖、故意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当事人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故意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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