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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父母与孙子女间的抚养与赡养的权利义务如何确定?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7-14 20:50:39 浏览量:574

祖父母将孙子女抚养长大成人,尽了抚养义务,按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孙子女应对祖父母尽赡养的义务。但是,司法实务中对祖父母与孙子女间的抚养与赡养的权利义务如何理解有不同意见。

  祖父母与孙子女间的抚养与赡养的权利义务如何确定?


  【案情简介】


  老徐今年80岁,与儿子女儿徐某、徐某1、徐某2,徐某3系母子女关系,与小徐系祖母孙女关系,小徐系徐某1之女。小徐一周岁时,母亲病故,由祖母老徐抚养成人。长女徐某无工作,丈夫因公死亡,靠其单位发给的每月33元生活抚助费维持生活,并和老徐生活在一起。老徐因病两次住院,由徐某2、徐某3预付了住院费。老徐出院后与徐某在家居住。因徐某1不付赡养费,其他子女付赡养费不及时,老徐一气之下诉讼至法院,要求众子女给付赡养费,并将孙女小徐也列为了被告。


  【裁判结果】


  法院审理认为:赡养老人是中华民族之美德和义务,本案五名被告人享受了老人对其抚养的权利,均应尽赡养的义务,少数被告人不尽赡养义务,应受法律约束和道德谴责。但因老徐4名子女现均健在,并且都有赡养能力,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孙子女只有在祖父母的子女死亡或均没有赡养能力时,才有法定的赡养义务。遂法院判决:1.小徐没有法定的赡养义务;2.长女徐某因与老徐一起居住照顾生活,每月付赡养费100元,其他三被告每月付赡养费200元;3.老徐今后住院的医疗费用由4名子女均摊。



  【相关法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条: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律师提醒】


  根据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规定,不管祖父母、外祖父母对孙子女、外孙子女尽没尽抚养义务,只要其子女健在,并有能力赡养,孙子女、外孙子女都没有赡养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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