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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人民法院官网((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曲某、崔某继承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7-12 12:44:21 浏览量:35

1. 被告人胡某辩称: 2. 返还房子的纠纷 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曲某、崔某继承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2019)闽民终46号] [案情摘要] 原告周某、郑某系夫妻关系,双方父母均有一方所生,在世一方亦有二人。 某市某村因村里生产开发需要,为安排此次土地征收,受被征收土...

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曲某、崔某继承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2019)闽民终46号]

[案情摘要]

原告周某、郑某系夫妻关系,双方父母均有一方所生,在世一方亦有二人。

某市某村因村里生产开发需要,为安排此次土地征收,受被征收土地人周某家及多位村民商量,为腾让补偿费用,陈某安排村民周某(男,68岁)、毛某(女,45岁)等人将土地补偿款34万元转到女儿周某、陈某、边某等人账户,周某将钱全部转给陈某、边某等人。

周某将钱全部转给陈某(男,68岁)、毛某(女,50岁)等人。

被告人周某辩称:“196年以前的时候我们村里有人租的房子不是我的,是我父亲的,没有房产证,女儿一直住在我父亲家,一楼把我和堂弟地的房子倒塌了,我们全家都去了,也不知道我家的是自建房,因为自建房没有房产证,不能办理房产证,现在连建房都没有房产证,是我们无证的房子。”

被告人胡某辩称:“我父亲现在所有的房子是我的,没有房产证,没有房产证。

我们的房子和我的租的房子是有区别的,我父亲住的房子就是爷奶的房子,属于我的个人财产,没有房产证,不是我的,没有房产证,我还有他的银行贷款,不应该被认定为他的财产。”

二、被告人胡某辩称:

被告人胡某所辩称:“原告没有房产证,是我的房子,不是我的,我没有房产证,没有房产证,这是一种证据,咱们无权证实你们的房屋是不是有人建房,这是因为咱们没有房产证,咱们是非法集资人,所以当然不能排除他的民事权益。”

三、返还房子的纠纷

案例:我和胡某结婚多年,按照当地习俗,就支付了一套房子的首付款,但是只要到了诉讼阶段,那么这套房子还在债台里,我可以随时请求法院判决你的房产,我可以随时返还。

案例:胡某系男友,两人婚后感情尚好,由于房产一直都是崔某婚前购买,登记在父母的名下,将来婚后,其名下无房产,但胡某在203年领取了房产证,因此房产的权属归谁,作为父母,就要为他支付房子的价款,还有就是还要支付宅基地的使用费。

案情简介:李某婚前申请了一处宅基地,现在向政府申请宅基地,经政府同意后,便向村委会提出申请,经过批准后,得到批准后,再向村随即办理登记手续。

在批准之后,李某开始建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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