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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涿州市人民法院立案庭电话(王某与张某离婚纠纷涿州市人民法院一审民事判决书)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7-13 17:07:27 浏览量:61

1. 涿州市人民法院一审民事判决书 2. 被告王某与原告张某离婚纠纷一案,本院依法审理,现作如下判决: 3. 被告王某应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4. 原告张某与被告王某离婚。 5. 被告王某应支付原告张某如下款项: ...

涿州市人民法院一审民事判决书

被告王某与原告张某离婚纠纷一案,本院依法审理,现作如下判决:

一、被告王某应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二、原告张某与被告王某离婚。

三、被告王某应支付原告张某如下款项:

(一)应支付原告张某现金10万元,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

(二)应支付原告张某利息1000元,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

(三)应支付原告张某违约金1000元,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

四、被告王某的其他诉讼请求本院不予支持,由被告王某承担本案的相应法律后果。

本案经审理查明,被告王某与原告张某因感情不和,经双方协商不成,于2022年2月1日向本院提起诉讼。

本院依法受理后,由法官助理组成审判团队,经过认真审理,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当事人对本案判决结果如有不服,可在收到本判决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也可以向涿州市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本院将依法审理并作出最终判决。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审判人员:XXX

审判长:XXX

审判员:XXX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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