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离婚 > 诉讼离婚 > 涿州法院官网(范某、孙某1等与孙某4继承纠纷 涿州市人民法院一审民事判决书)

涿州法院官网(范某、孙某1等与孙某4继承纠纷 涿州市人民法院一审民事判决书)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7-16 06:50:16 浏览量:58

1. 涿州市人民法院一审民事判决书 2. 审理查明: 3. 经审理,涿州市人民法院认为: 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十六条规定: 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十四条规定: ...

涿州市人民法院一审民事判决书

[判决日期:2023年2月18日]

审理查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孙某4系孙某的配偶父亲,享有与孙某同等的继承权。

在孙某的遗产继承纠纷中,范某、孙某1等与孙某4提起继承诉讼,请求确认孙某4的继承权,并分配遗产。

经审理,涿州市人民法院认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十六条规定:

“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等为继承人。”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孙某4享有与孙某同等的继承权,范某、孙某1等与孙某4为继承人之间的继承纠纷应当由孙某4自行处理。

孙某4在孙某的遗产继承纠纷中,未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其与孙某4之间存在继承关系,故其主张继承权无效,缺乏充分法律依据,本院不予采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十四条规定:

“遗产的分割应当协商一致,协商不成的,由继承人根据继承顺序依次继承,但法律规定的继承人顺序不限。”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范某、孙某1等与孙某4可以按照协商一致的结果,分配孙某的遗产。

最终,涿州市人民法院判决如下:

一、确认孙某4的继承权;

二、范某、孙某1等与孙某4应当按照协商一致的结果,分配孙某的遗产。

审判长:XXX

审判员:XXX

日期:2023年2月18日

特别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