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提醒】若借条中未约定还款日期,债权人可随时要求债务人进行归还,债务人不得以未约定还款时间为由拒绝还款!
【案件回放】
曾某因生意周转出现问题,故向黄某提出要求借款,后黄某按照曾某的要求,通过转账将人民币二万五千元转入曾某的账户,曾某受到相应款项后,向黄某出具一张欠条,在欠条中约定了借款本金为人民币二万五千元,但借条中并未约定利息和借款期限。2020年4月,黄某要求曾某还款,曾某表示未约还款期限故拒绝还款,双方因此发生争执,在争执过程中曾某将借条原件撕毁。后黄某报警处理,当地派出所出警处理。在警方的调解下,曾某承认了借款事实并承诺在十日内还款。之后,曾某并未按约定还款,黄某遂将曾某诉至法院,后经法院审理,判决支持了黄某的诉讼请求,要求曾某归还借款本金人民币二万五千元。
【律师论法】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规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且根据第六百七十五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本案中,曾某向黄某借款并出具欠条一张,在欠条中载明了其借款事实,但并未注明利息以及还款时间。后黄某要求曾某还款在,曾某借故拒绝归还,甚至在争执过程中将欠款撕毁,后经当地派出所出警处理,曾某承认撕毁借条的事实并承诺在十日内完成清偿。双方民间借贷法律关系明确,故某应当按照约定返还款项,故曾某未按约履行还款义务的行为构成违约,法院遂依法判决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律师提醒】
若借条中未约定还款日期,债权人可随时要求债务人进行归还,债务人不得以未约定还款时间为由拒绝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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