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法律聚焦 > 合同法 > 合同效力 > 合同无效 > 放贷给他人赌博,合同无效!

【律师提醒】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和公序良俗,若明知他人借款用于赌博仍借出款项,双方的合同不受法律保护!

【案件回放】

孙某和黎某系朋友关系,后孙某通过黎某认识了黄某,后三人经常一起相约游玩。然而黄某在此过程中却开始和他人赌博,但由于黄某的家人不支持黄某的赌博行为,于是黄某向孙某借款用于赌钱,且黄某向孙某承诺,自己赌博之后将会返还借款本金,后黄某交给孙某一张签名的欠条表明了借款事实。然后黄某赌博输钱之后,并未按照双方欠条的约定将款项返还给孙某,于是孙某遂将黄某诉至法院。后经法院审理入认为,孙某在明知黄某借款进行赌博的情况下仍放贷给黄某从事赌博活动,故双方借贷关系不受法律保护,所依法判决双方民间借贷合同无效,依法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律师论法】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一)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二)以向其他营利法人借贷、向本单位职工集资,或者以向公众非法吸收存款等方式取得的资金转贷的;(三)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的出借人,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借款的;(四)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六)违背公序良俗的。”

本案中,孙某在明知黄某借款用于赌博的情况下,将款项借给黄某,且双方签订了民间借贷合同,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黄某借款的用途,后黄某赌博后输钱,并未按照合同约定还钱,孙某催讨未果,遂诉至法院。但孙某的行为属于明知黄某向其借款是为了进行赌博,仍将款项借给黄某,故二人之间的借贷关系依法不受法律保护,法院遂依法认定二人之间的民警借贷合同无效,依法判决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律师提醒】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和公序良俗,若明知他人借款用于赌博仍借出款项,双方的合同不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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