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房补助可以要求继承吗,小编为您介绍,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一)危房补助是指危房户在拆迁期限内或拆迁过渡期结束后由于各种原因没有搬迁或正在进行房屋征收或营业时,又给予一定的补偿。 这种补偿的内容包括:(1)补助费,是对住在城市中失去劳动能力的人给予的的最基本的住房帮助,是对他们的经济帮助,但是具体包括哪些内容,并不是产权所有人都能享有。 《城市房屋拆...
危房补助可以要求继承吗,小编为您介绍,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一)危房补助是指危房户在拆迁期限内或拆迁过渡期结束后由于各种原因没有搬迁或正在进行房屋征收或营业时,又给予一定的补偿。
这种补偿的内容包括:(1)补助费,是对住在城市中失去劳动能力的人给予的的最基本的住房帮助,是对他们的经济帮助,但是具体包括哪些内容,并不是产权所有人都能享有。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拆迁安置对象的房屋所有权人是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也就是房屋的合法占有人。
(2)拆迁补偿的方式是货币补偿还是产权调换,还要看拆迁的房屋的面积是否已经符合市场的价格,如果安置房的面积超过了市场价格,房屋的价格就会丧失了,房屋所有权人也就丧失了对房屋的补偿请求权。
(3)如果安置房的土地使用权是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就应当提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交款发票或土地使用证、缴款发票、拆迁补偿协议、拆迁补偿协议等文件。
2、公共收益可按《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执行。
3、房产开发企业以自建自管公房拆迁的,安置补偿款应作为被拆迁人的个人财产来继承。
4、被拆迁人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如健在未死亡)可按继承法的法定继承人范围内进行处理。
5、被拆迁人的房屋作为遗产,由被拆迁人生前立有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的,应当先确定被拆迁人去世后才能确定其继承人,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人进行处理。
6、房屋拆迁补偿款,原则上属于被拆迁人的夫妻共同财产,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搬迁补助费。
补偿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被拆迁房屋的每平方米50元,补偿系数为房屋拆迁补偿的原有面积,房屋用途为自建的房屋,房屋用途为多层建筑的,房屋所有权人可以选择房屋拆迁补偿安置。
如果在拆迁公告发布之后,拆迁人没有向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搬迁补助费的,拆迁人应当对房屋的价值给予补偿。
住宅房屋补偿安置标准为按照该住宅房屋的建筑面积计算,每平方米10元,房屋用途是自建的房屋,房屋用途为商铺,房屋价值高于前两房补偿标准,应按前两房补偿标准补偿。
拆迁户由于首套房和拆迁户各自组成,补偿方式不一样。
安置房与普通商品房一样,只是起到修建房屋的时间差,由于政策性强,在拆迁户主张的安置房的产权性质上存在诸多争议。
比如,拆迁户没有提供房屋拆迁权证的,但拆迁户主张拆迁款就认定为房屋拆迁补偿款。
拆迁户主张其补偿款是房屋原房屋的价值,房屋价值有两种计算方法:(一)重置价补偿计算公式为:重置价=房屋总价×建筑面积×房屋的重置成新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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