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离婚 > > 涉台婚姻离婚诉讼程序((涉台婚姻离婚诉讼举证期多久))

涉台婚姻离婚诉讼程序((涉台婚姻离婚诉讼举证期多久))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7-15 17:33:56 浏览量:55

涉台婚姻离婚诉讼举证期多久? 如涉及到离婚财产分割的问题,该举证期是30天,开庭时间在双方进行协商后就可以确定,离婚财产分割的时候不按照一般的财产分割进行分配,双方可以协商。 如果双方可以协商一致,则没有必要再进行财产分割。 如果双方不能协商一致,则应当由法院判决。 法院判决的依据是最...

涉台婚姻离婚诉讼举证期多久?

如涉及到离婚财产分割的问题,该举证期是30天,开庭时间在双方进行协商后就可以确定,离婚财产分割的时候不按照一般的财产分割进行分配,双方可以协商。

  1. 如果双方可以协商一致,则没有必要再进行财产分割。

  2. 如果双方不能协商一致,则应当由法院判决。

法院判决的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的规定。

(1)有固定收入的。

按照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判决,对于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一线城市,具体数额原则掌握在80~20元/月。

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2)对于高收入的。

按照上述比例计算高于上述幅度的,可突破上述幅度,如无特殊情况,一般不超过30元/月。

(3)对于低收入的。

按照上述比例计算低于上述的幅度的,如有较多其他财产的,可不按上述比例而按上述幅度判决,以维护子女的合法权益;如财产不多或无财产的,结合抚养人的抚养能力,可不按上述比例而低于上述幅度判决,以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

(4)对于无收入的。

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

如具有劳动能力的,原则上应支付子女抚养费,因抚养子女是父母的义务,不能因暂时无收入而免除其义务,应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

(5)对于子女患有肾功能衰竭、尿毒、中枢神经系统疾病衰竭、慢性病、老年人、出国(境)等情况,子女患有白血病等特殊情况,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6)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

  1. 哺乳期后的子女

即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

对这个年龄段的未成年子女的抚养归属问题,如果父母双方协商一致,哺乳期内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1. 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以优先考虑:

(1)以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特别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投诉】

推荐阅读

涉台 诉讼 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