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直管公房怎么继承,小编为您介绍,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一、北京直管公房怎么继承北京直管公房的继承是按照《继承法》的规定,配偶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公房是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公房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因此,只有在配偶去世的情况下,公房才可以作为遗产进行继承。 根据《继承法》的规定,配偶、子女、父母是第一顺序的继承人,而这里的“子女”,不仅包括婚生...
北京直管公房怎么继承,小编为您介绍,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一、北京直管公房怎么继承北京直管公房的继承是按照《继承法》的规定,配偶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公房是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公房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因此,只有在配偶去世的情况下,公房才可以作为遗产进行继承。
根据《继承法》的规定,配偶、子女、父母是第一顺序的继承人,而这里的“子女”,不仅包括婚生子女,还包括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因此,在发生非婚生子女继承权纠纷时,非婚生子女享有继承权,可以继承生父母的遗产。
我国《继承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继承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养子女和生父母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收养关系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解除。
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与生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的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
但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
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自行恢复,但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
根据《收养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但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
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自行恢复,但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
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自行恢复,但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
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自行恢复,但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
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自行恢复,但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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