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回放】周末陪娃,游乐场是许多家长的首选场所,但看似好玩的游乐场实则还是存在一定安全隐患,一旦孩子在玩耍过程中发生意外受伤,责任如何划分?收了门票的游乐场要承担全部责任吗?近日,江西省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因玩耍“海洋球”项目不慎受伤而引发的生命健康权纠纷案件,最终结合事故发生原因及原、被告过错程度,判处游乐场对孩子受伤产生的损失...
【案件回放】
周末陪娃,游乐场是许多家长的首选场所,但看似好玩的游乐场实则还是存在一定安全隐患,一旦孩子在玩耍过程中发生意外受伤,责任如何划分?收了门票的游乐场要承担全部责任吗?
近日,江西省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因玩耍“海洋球”项目不慎受伤而引发的生命健康权纠纷案件,最终结合事故发生原因及原、被告过错程度,判处游乐场对孩子受伤产生的损失承担60%的赔偿责任,其余40%损失由孩子监护人自行承担。
2022年6月,刘某在其法定代理人年某的陪护下,到乐迪公司开设的乐迪儿童成长乐园游玩,在海洋球池内玩耍时摔伤,随后被送往医院治疗,经诊断为右胫骨骨折,住院治疗12天,花费医药费988.42元,出院后复查花费428元。经鉴定刘某此次外伤后需要护理90天,营养期90天。
刘某的法定代理人年某认为,海洋球池存在安全隐患,乐迪公司未尽到相应的提示、危险预防、危险消除等义务,致其女儿受伤。因赔偿问题与乐迪公司协商不下,遂起诉至法院,要求乐迪公司赔偿全部损失。
乐迪公司认为,其提供的游乐设备产品质量达标合规,对未成年子女入园游玩前,已经明确告知未成年人入园游玩时的监护职责由家长自行承担,相关法律也明确规定,监护人不得使未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处于无人看护状态。本案中,孩子受伤系监护人年某疏忽大意所致,游乐场不应承担责任。
【律师论法】
公民的健康权受法律的保护。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监护人不履行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责任。原告刘某受伤时,未满3周岁,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年某作为其法定监护人,在原告刘某玩耍的时候疏于看管,未尽到相应的监护职责,应对原告刘某的受伤承担部分责任。被告乐迪公司开设的游乐园作为公共场所,负有高度的安全保障义务,其提供的设施设备存在安全隐患,也应当承担部分赔偿责任。法院经审理后,最终判决被告乐迪公司赔偿原告刘某各项损失共计9015.77元。剩余损失6606.57元由原告刘某自身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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