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杨某某诉罗某某离婚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 地址:XXXXXXXX 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 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 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
【审判长:XXX,审判员:XXX,法官:XXX】
原告杨某某,女,XXXX岁,汉族,XXXX年XX月XX日出生,身份证号码XXXXX,住XXXXXXXX。
原告罗某某,男,XXXX岁,汉族,XXXX年XX月XX日出生,身份证号码XXXXX,住XXXXXXXX。
被告被告杨某某,女,XXXX岁,汉族,XXXX年XX月XX日出生,身份证号码XXXXX,住XXXXXXXX。
被告被告罗某某,女,XXXX岁,汉族,XXXX年XX月XX日出生,身份证号码XXXXX,住XXXXXXXX。
原告杨某某与被告罗某某于XXXX年XX月XX日经人通结婚,婚后生育一子杨阳,现杨阳XXXX岁。
由于双方性格不合,感情破裂,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离婚。
本案由原告杨某某委托被告被告罗某某诉讼代理人XXX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法院经审理查明,原告杨某某与被告罗某某于XXXX年XX月XX日经人通结婚,婚后生育一子杨阳。
由于双方性格不合,感情破裂,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离婚。
被告罗某某同意离婚,并愿意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本案属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范畴。
“子女随前配偶,对于子女成长有不利影响的,父母可以随时与子女分开。”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本案中,被告杨某某与原告杨某某的婚姻关系已经解除,被告罗某某同意离婚,但无不利影响,原告杨某某可以随时与被告罗某某分开。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并有权继承父母的遗产。”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本案中,被告杨某某与原告杨某某的儿子杨阳有权继承被告杨某某的遗产。
基于上述事实和理由,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判决如下:
原告杨某某与被告罗某某离婚。
被告杨某某应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原告杨某某与被告罗某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离婚协议。
本案当庭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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