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离婚 > 诉讼离婚 > 建三江法院公告((刘某与关某离婚纠纷建三江农垦法院一审民事判决书_1))

建三江法院公告((刘某与关某离婚纠纷建三江农垦法院一审民事判决书_1))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7-12 12:35:07 浏览量:29

1. 刘某与关某离婚纠纷建三江农垦法院一审民事判决书_1 2. 石_民初字第_号 3. 诉讼请求: 4. 请求依法解除原告与被告的婚姻关系; 5. 事实与理由: 6. 诉讼请求 ...

刘某与关某离婚纠纷建三江农垦法院一审民事判决书_1

石_民初字第_号

原告石_,女,汉族,原籍_省_县,农民,现住_省_县_乡_村。

代理人王_,金_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石_,男,汉族,原籍_省_县,农民,现住_省_县_乡_村。

诉讼请求:

一、请求依法解除原告与被告的婚姻关系;

二、请求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即房产一套,其中还涉及到赔偿原告妻子及小孩抚养费。

事实与理由:

原告与被告于_年_月经人介绍相识,于_年_年_月_日登记结婚,婚后夫妻感情较好,并生育女儿,现夫妻感情尚好,但由于被告的殴打、辱骂、虐待,又诉至人民法院,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令被告离婚。

二、诉讼请求

由于被告石_的女儿年幼,住在_省_县_县_乡_村。

综上所述,原、被告双方于_年_月认识了解了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以及双方的主要职责和义务,根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双方当事人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递交结婚申请,填写申请书。

申请书可以通过信函、口头或者另行提交。

如果结婚申请是口头上的,申请人不能到婚姻登记机关撤回。

三、结婚条件

  1. 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自主把握)。

  2. 结婚年龄:男年满2周岁。

女年满20周岁。

  1. 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2. 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自主提示)。

四、202年办理结婚证流程

  1. 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区县(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 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 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分别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中签名或按指印。

  4. 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和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特别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投诉】

推荐阅读

建三江 法院 关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