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厉某与李某继承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依法判令,特向贵院提起上诉,望判如所请。 本院经审理查明: 2017年2月2日,李某与张某、杨某、王某(化名)签订了一份房产继承协议。 合同约定,房屋属于王某及张某名下的房产。 双方约定,双方共同出资购位于天津市河西区安置房屋。 2018年3月8日,李某向王某(化名)购得位...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厉某与李某继承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依法判令,特向贵院提起上诉,望判如所请。
2017年2月2日,李某与张某、杨某、王某(化名)签订了一份房产继承协议。
合同约定,房屋属于王某及张某名下的房产。
双方约定,双方共同出资购位于天津市河西区安置房屋。
2018年3月8日,李某向王某(化名)购得位于天津市河西区安置房屋。
2018年9月1日,张某取得房屋所有权。
2019年8月30日,张某与张某的夫妻因感情不合产生纠纷,在离婚前二人婚内未能就房屋归属达成协议。
那么,在张某死亡后,双方对房屋的归属达成了协议。
李某因其名下无房产,与张某的配偶离婚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后,法院将该房屋判给张某。
以上是关于遗产房屋的继承权,并不是遗产房屋的继承权,只是继承权一种权利,与房屋继承权有关的纠纷不适用民法典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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