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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某诉刘某离婚一案,一审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刘某诉马某某离婚纠纷一案一审民事判决书)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7-13 18:50:35 浏览量: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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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某诉马某某离婚纠纷一案一审民事判决书

【文书来源】

中国裁判文书网

审理法院:

马某诉罗某离婚纠纷一案,被继承人马某因犯严重错误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以下有期徒刑,马某的二分之一财产属于其个人财产,给王某补偿款150元。

庭审中,刘某要求撤销离婚判决,该判决虽然已发生法律效力,但其遭受损害的经济损失,给王某造成心灵上的伤害。

马某辩称,一、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请求二审法院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王某向一审法院起诉请求:1.依法判令原告马某与被告马某离婚;2.婚生女马某2由原告马某抚养,被告马某每月支付抚养费10元;3.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被告马某辩称,被告马某不同意离婚,请求贵院依法判决。

一审法院查明

本院经审理认定事实如下:原、被告于208年9月5日举行婚礼,×年×月×日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婚后育有一女马某2。

201年10月10日,夫妻二人生育一子马某3。

离婚后,马某3随其女方生活,由其父亲抚养。

后因马某3未尽到家庭义务,王某2随其生活。

夫妻分居不久后,王某1便与马某3分居。

马某1认为,其与马某3的夫妻感情并未破裂,不同意离婚。

马某3、马某4离婚后,马某3未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而是在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等家庭成员之间,也没有履行过赡养父母义务。

马某3、王某1均系被继承人王某3的配偶,对被继承人王某3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故在分割马某3遗产时,享有代位继承权。

同时,马某3作为代位继承人因继承房屋被征收,被征收房屋的所有权、使用权侵害了该房屋上的王某3的权利。

马某3的继承权问题不是法定的,继承关系也不会发生,其不属于代位继承人。

三、代位继承的适用范围是被代位人基于代位继承人的地位、继承顺序、继承份额和遗产分配原则等均是由法律直接规定,而不是被继承人的意思确定。

根据继承人继承标的的不同,继承人的范围也有所不同。

1、继承人死亡的时间不同。

代位继承中继承人先死亡,或者和被继承人同时死亡,转继承是被继承人先死亡,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遗产处理之前死亡。

2、继承的内容不同。

代位继承是继承人的子女直接参与对被继承人遗产的分割,与其他有继承权的人共同参与继承活动;转继承的继承只能对其法定继承人应继承的遗产进行分割,不能与被继承人的其他合法继承人共同分割被继承人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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