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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礼属于赠与吗【基本案情】小王与小张自由恋爱后一起同居生活。同居生活期间,小张意外怀孕,小王通过微信转给小张168000元。后双方因谈论结婚事宜产生矛盾,小张一气之下在医院进行了流产手术,最终双方婚约关系不能维系,小王为了向小张要回彩礼向法院起诉。【裁判结果】法院审理认为,本案双方系自由恋爱,后按当地习俗建立婚约关系并给付彩礼168000元。虽双方未举行正式的定亲仪式,小张辩称...

  彩礼属于赠与吗




  【基本案情】


  小王与小张自由恋爱后一起同居生活。同居生活期间,小张意外怀孕,小王通过微信转给小张168000元。后双方因谈论结婚事宜产生矛盾,小张一气之下在医院进行了流产手术,最终双方婚约关系不能维系,小王为了向小张要回彩礼向法院起诉。


  【裁判结果】


  法院审理认为,本案双方系自由恋爱,后按当地习俗建立婚约关系并给付彩礼168000元。虽双方未举行正式的定亲仪式,小张辩称该款项系小王的赠与行为,但未提交相关证据证实,且根据小王提交的证据材料,能够证实该168000元具有定亲彩礼的性质。根据彩礼处理的有关规定,收受彩礼后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收受彩礼方应当适当返还彩礼。鉴于双方确立恋爱关系后就已同居生活,且小张怀孕后因故流产,综合本案实际情况,对于小王给付的168000元彩礼款,判决小张返还88000元。


  【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第一款: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律师提醒】


  自由恋爱后建立婚约关系本是世界上最美好的事情,但公民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收受彩礼后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收受彩礼方应当适当返还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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