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提醒】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即使父母离婚了也不影响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
【案件回放】
陈某和金某结婚之后育有一女名为小陈,后二人因感情破裂协议离婚,在离婚协议中约定了婚生女小陈由金某直接抚养,陈某每月支付五百元的抚养费。在双方离婚后的第一年,陈某都有按期向金某的银行卡内转账,然而当陈某得知金某正在相亲之后,就开始拒绝支付抚养费,金某向陈某提出继续支付女儿抚养费的请求,陈某则借故自己生活困难为由拒绝再支付。金某无奈遂将陈某诉至法院,后法院依法判决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但陈某却并未履行判决,于是金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受理此案后找到陈某释明法理,陈某遂补齐了之前所未支付的抚养费。
【律师论法】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本案中,陈某和金某在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了婚生女小陈由金某直接抚养,但陈某因赌气原因拒绝继续支付,后金某诉至法院,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后陈某并未履行。于是金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后执行法官释法明理,表示父母有给付未成年子女抚养费的义务,后经过执行法官的教育批评,陈某支付了执行款项并承诺以后将按时给付女儿陈某的抚养费。
【律师提醒】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即使父母离婚了也不影响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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