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提醒】本案大部分钱款交付方式为线下现金付款,无转账记录或聊天记录印证,且被害人多为老年人,最年长者已近九十岁,对交款金额等细节记忆不清,给诈骗犯罪数额的认定造成较大困难。检察机关积极引导侦查取证并开展自行补充侦查,逐一与被害人核对购药类别及数量,拍照固定留存“药品”包装,多渠道收集完善证据,准确认定犯罪金额。
【案件回放】
2020年8月至11月间,王某某在其开设的某诊所内,组织、安排杨某等人作为“医托”,以赠送礼品、同样病情在诊所治好等为由,诱骗老年人至诊所就医,同时套取老年人患病情况、家庭情况等信息发送至内部联络群。蔡某等人冒充“神医”,利用提前获知的信息取得老年人信任,虚构“药品”实际疗效,高价出售“药品”,骗取10余某老年被害人共计人民币16万余元。经查明,冒充“神医”的蔡某等人均无行医资质,售卖的“药品”均为该团伙自制,未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无实际功效。
某人民检察院以诈骗罪对王某某等9人提起公诉。某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被告人王某某等9人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至九个月不等,并处相应罚金。
【律师论法】
【律师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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