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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大兴区法院立案网(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陈某与崔某等继承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_)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7-13 22:21:35 浏览量: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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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陈某与崔某等继承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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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书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

(2018)京015民初6785号

案件概述

原告陈某与被告张某、王某、陈某法定继承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1月14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于2018年12月18日公开庭进行了审理。

原告陈某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徐朱杰、被告张某及被告张某、王某的委托诉讼代理人王淑艳到庭参加诉讼。

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陈某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决确认陈某与王某的夫妻共同财产中的二分之一归王某所有,王某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给付王某财产分割款35万元。

2、判决确认陈某于判决生效后七日内支付王某财产分割款15万元。

3、驳回原告陈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30元,减半收取150元,由原告陈某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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